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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型企业 奖励经费50万元
发布时间:2010-04-15 09:18:34 来源:海峡都市报字号:T|T
本报讯   昨日,省科技厅、省经贸委、省国资委、省总工会下发了《关于表彰国家创新型(试点)企业及评估优秀的省级创新型企业的通报》。我省创新型企业将获50万元项目经费的奖励。此次,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、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、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、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家创新型企业,在去年已经奖励50万元项目经费的基础上,再次奖励50万元。9家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以及评估优秀的15家省级创新型企业,各奖励项目经费50万元。 



来源:《海峡都市报》2010年4月7日第A19版
记者:章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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